自贡尚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坐落在享有“南国灯城”“恐龙之乡”美誉的四川自贡市,本公司在长期从事宫灯制作、灯笼制作、灯会制作、仿真恐龙、仿真动物制作的同时,承接***、大型企业、商场、学校的彩车、彩船、花车制作。 本公司的宫灯样品达到近30个品种,适用于公园灯会展出、企业节庆装饰、市政工程装饰等。本公司所生产的宫灯为折叠式宫灯,由于安装方便,运输便利,包装空间小,我公司已经成为自贡各灯会公司常年合作伙伴,部分灯品已随自贡灯会远销至新加坡、韩国、日本等国家,年生产量10万余个。 仿真恐龙、仿真动物主要适用于公园展出、街道布景、风景装饰、科教模型展示、博物馆模型展示、城市雕塑、灯会展出等。产品具有不怕风吹雨打、日晒雨淋、不变形、不腐蚀,形象逼真、气势宏伟等特点。 花车、彩车、彩船历来是***大型庆典活动群众游行队伍中的亮点。在车辆或船只上装饰各种图形、模型,或由人在上面进行表演,气势雄壮,灯火辉煌,是70年代后新出现的一种喜庆表演形式。本公司曾经为***、大型企业事业单位、商场、学校制作过较多的花车、彩车、彩船、舞蹈道具,具有色彩鲜明、创意***、大气凛然的特点,受到了客户们的广泛好评。
公司名称 | 自贡尚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| 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10300078865119J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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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 郝淑兰 | 注册资本 | 100万(元) | 注册地址 |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梨园居委会22组44栋3单元1号 | ||||||
成立日期 | 2013-09-13 | 营业期限 | 2013-09-13 至 2033-09-13 | 登记机关 | 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| ||||||
经营范围 | 文化艺术交流;彩灯设计、制作、安装、展出;仿真动物设计、制作、安装、展出及销售;景观雕塑及园林设计、制作、安装;彩灯、仿真动物租赁;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、制作、安装、维护;进出口贸易。(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
主营产品或服务 | 自贡花灯厂家, 自贡彩灯制作公司, 自贡灯会公司, 四川花灯彩灯制作 | 主营行业 | 灯笼 | 经营模式 | 生产加工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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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人数 | 5 - 10 人 |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| 是 | 品牌名称 | 尚美彩灯 | ||||||||||||||||||
主要市场 | 大陆, 东亚 | 主要客户群体 | 公园,煤矿,政府 | 主要经营地点 | 四川自贡 | ||||||||||||||||||
研发部门人数 | 11 – 20人 | 月产量 | 1000件 | 年营业额 | 人民币 51 万元/年 - 100 万元/年 | ||||||||||||||||||
年出口额 | 人民币 10 万元/年以下 | 年进口额 | 人民币 10 万元/年以下 | 管理体系认证 | ISO 9000 | ||||||||||||||||||
产品质量认证 | CCC | 质量控制 | 内部 | 厂房面积 | 3500平方米 | ||||||||||||||||||
主要设备 | 焊机 150 台 | 银行账号 | 自贡银行汇兴支行 306012000000394095 |